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5JS020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简易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000.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
服务区域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服务片区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内容 |
包1 |
惠城区税务局江北办公区域 |
1家 |
惠城区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地址:江北文昌二路3号)、第二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水口镇育才北路四路4号)、江北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小金口街道金叶街1号)、水口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水口大湖溪一路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点(地址: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点(地址:江北文成路东100米)。 |
20 |
对惠城区税务局各办公区的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提供及时有效专业运维服务,保障全局办公设备及网络安全可靠、持续高效运行。 |
包2 |
惠城区税务局江南办公区域 |
1家 |
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河南岸金山大道12号)、江南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4层)、河南岸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河南岸螺仔湖南路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点(地址: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
22 |
说明:本项目分2个包组,各包组均属于服务类项目,兼投不兼中。报价人可以同时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报价,但最终只允许成为一个包组的成交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简易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 08 月 22 日至2025年 08 月 2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08 月28日10点00分;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评审地点)
时间:2025年 08 月28 日10点00分;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获取简易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磋商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二路3号
联系方式:0752-2695506 应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